其實我是一個非常不喜歡爭執的人,但一不小心又寫到敏感的話題,無奈都是有感而發呀
這個話題當然可以追朔到所謂的"野草莓"(學運?)開始
大家都知道所謂的"野草莓"導火線開始於,民國97年11月3日陳雲林訪台
好死不死,小弟我上班的公司,剛好就在圓山飯店附近
當時圓山飯店為第一戰場,戰火整個蔓延到周邊交通癱瘓,小弟六點下班,六點半還是卡在公司外的大馬路
平常五分鐘可以過的路,走了半小時,多吸了半個小時的廢氣,心中當然有所不平
請大家試著回想一下,所謂"野草莓"的訴求是啥?
"反對濫權?","廢除集遊法?"
很好~!!當時集遊法還沒廢,不就已經很多人聚眾把馬路擋住了嗎?
那廢集遊法的理由到底是啥呢?保障人民的權力不是嗎?
那我想請問,我們大家"行"的權力,難道不是權力? 不該被保障嗎?
是否非得我們也要聚眾抗議,你們才肯讓開,才能保障我們正常上下班"行"的權力呢?
在抗議場上,聲嘶力竭的人們呀!你保障了你們的權力,卻剝奪了我們的權力
你們的主張真的有那麼正確嗎?
是什麼原因可以讓你們覺得自己的權力如此神聖,以致於可以無視他人的權力呢?
我不是來吵架的,別誤會
我說過從天使與魔鬼,深深感受到他想表達的是 "沒有事情是完美的!"
因為人不是完美的,宗教也不是完美的,所以法律當然也不是完美的,甚至從我們口中所喊出來的口號,我們的主張,也都不是完美的
所以集遊法當然會有缺點,有缺點是可以討論,可以改的,這點我不否認
但是請不要忘了,抗議的人也不是完美的,也可能會有錯
但他們何時想過自己可能會錯呢?
1095年11月27日,教宗烏爾巴諾二世在法國的克萊蒙召開克萊蒙會議,號召所有人拿起武器,從異教徒手中奪回「主的墳墓」,開啟了所謂的"十字軍東征"
我相信即便是那麼久以前,大部分的人都還是知道殺人是不對的
但是為什麼教宗可以號召那麼多人去入侵別人?去殺人?
我想最大的原因就是"信念"
當這個"信念"蓋過人的一般價值觀時,就會發生可怕的事
如此相信上帝的存在,以至於否認上帝的皆該被滅亡如是
猶如今日如此相信台獨為神聖之存在或中華民國之存在
這也是我一直缺乏的東西,在我生命中沒有什麼是不可懷疑,不可被思考的
我沒有貶低任何一方的意思,我只想說:"你們真的沒想過你們可能有錯嗎?"
如果有的話,又為何無法理性討論,非得拿命相搏?
如果沒有的話,又到底是什麼原因可以讓你們認為,自己的主張昇華到超越宇宙常理的完美?
不管是哪個答案都矛盾呀。
立場,真是個可怕的東西
其實我以前也是會狠狠的罵,用力的罵某政黨的人,我要向我以前嗆過的人道歉。
隨著年紀,見聞的增長,慢慢的也體會到,沒有事情是真正完美的
我當然認為自己是對的,但我也學會不否認,您也可能是對的
兩相權衡之下,討論的空間就出來了,誰也不用死,不是很好嗎?
天使與魔鬼,並不是永遠都該這麼分
我是天使,你是魔鬼,所以很抱歉,你該死嗎?
或許在別人眼中,你才是魔鬼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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